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持续打造学校共青团实践育人“116工程”平台,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2级本科生全体参与,其他年级本科生研究生资自愿参加,可跨年级组队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内容
(一)主题实践
各学院团委和相关单位组织师生实践队聚焦红色基因传承、理论普及宣讲、发展成就观察、服务党政大局、就业创业实践、基层志愿服务等六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引领青年在实践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走在“两个维护”的最前列,团结广大青年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
(二)专项行动
根据2023年团中央、教育部及省市、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将及时转发全国及省市、学校相关单位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至新青年素质网,由各学院及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申报专项行动不占校级团队名额。
1.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行动
活动目的:鼓励师生团队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积极投身“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交通强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中建功立业,组建专家教授带队的专项团队赴实地开展科研攻关、政策宣讲、文化宣传等实践活动。
参与对象:有纵横向科研项目支撑的师生团队
参与方式:下载附件表格申报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行动
活动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
参与对象:(1)已报名或有意向报名学校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队伍。(2)其他报名队伍可结合主题同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3)其他符合当地需求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
参与方式:
(1)报名队伍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比赛通道的网上报名。
(2)报名队伍除须按申报流程提交报名材料外,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项目汇总后,还须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wjtukcgzs@163.com。
3.2023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
参与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参与方式: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年发展”专区“云服务平台”“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6月至7月,学生登录“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学生和企业双向选择后按规定时间上岗。
4.2023年全国大学生“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等少年儿童群体的关心关爱,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联合举办2023年青年志愿者“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活动。
参与对象:5月25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xxlEZcY9rQkCKVqStG0jMw
5.2023年全国大学生“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引导动员青年学生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活动。
参与对象:5月13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c5DjJdmJJPFSigtYoVsfMA
6.2023年全国大学生“防治结核 志愿有我”志愿宣讲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传染病防控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大学生“防治结核 志愿有我”志愿宣讲活动。
参与对象:5月13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lS8OC2xu_z5DOj8kd3t7AA
7.西南交通大学“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活动目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开展“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共计2个类别,纳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计划,各学院师生可根据情况选择申报对应的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具体通知及申报要求详见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jiuye.swjtu.edu.cn/career/news/view/tzgg/7623408345847699677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报名方式:按招就处通知要求申报
8.西南交通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实践专项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公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学校党委统战部、校团委联合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实践专项。鼓励师生前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参与方式:下载附件表格填写申报,由校团委立项考核
三、申报说明
(一)实践活动参与对象需为交大在职教职工及在籍在校大学生,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须每日进行队伍安全情况汇报,若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
(三)团队分为校级团队(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校级专项团队、院级团队。
1.校级团队:我院可推荐3-4支,由校团委负责审批、管理、成果验收。
校级重点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随队参加线上或线下活动。
校级一般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
2.校级专项团队:各专项团队申报详见校内各单位相关通知,校级专项由发布通知单位统筹管理。
3.院级团队:院级团队队伍数量不限,团队学生人数1-5人,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成果验收,校团委备案。(未选为校级、校级专项团队的自动降为院级团队)
四、经费支持
校级团队、专项团队由校团委支持经费,校级重点团队支持2000元/支、一般团队支持1000元/支。“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支持。
院级团队返校后可参加院级评选,按照实际出行队伍数的20%评选院级优秀队伍,获奖团队可获得支持经费200元/支。
五、申报流程
(一)6月6日-6月12日:实践队确定实践地点、制定实践计划。各实践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仅申请校级和校级专项团队提交)、《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
附件中涉及个人签名必须本人签名(不可有签名空缺),如无指导老师,相关信息可留白,学院后期将统一指派指导教师。
提交方式:附件1、4纸质版和所有附件电子版(同一团队电子版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并按要求命名:申请院级命名为团队名称;申请校级/专项的需命名校级/专项+团队名称)
2022级本科提交至各班负责人处,由各班负责人收齐后汇总附件2和附件3,将纸质、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辅导员处。
其他年级可直接将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电子档发送至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实践部邮箱2393890692@qq.com
请各报名团队加入学院社会实践交流QQ群:849526240,接收后续通知。
(二)6月13日,各年级完成收集,由学院青协汇总
(三)6月14-6月15日:学院完成申报项目汇总整理,报送校团委
(三)6月16日-6月20日:校团委组织评审申报项目,公布立项结果。
(四)6月下旬-8月下旬:学校举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行前培训,制作队长手册,立项团队及师生按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9月,各单位按照后续通知及时在第二课堂系统开课,并组织队伍按时选课,进行活动报备。
六、社会实践成果提交
1、校级团队:通过校级立项后见校团委通知。
2、院级团队:
可选择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任选1种及以上):
(1)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需配图5张以上)
(2)视频(经剪辑或制作的视频,不少于5min)
(3)摄影图册(图册应有20张以上展现不同内容的图片,至少有5张以上的照片需有团队成员。每张图片需配20字以上文字说明,图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 以上,JPEG格式,图片不放入文本中)
(4)学术论文(需符合学术论文的规范要求,不少于3000字)
(5)其他新媒体展示方式
六、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组织评选优秀实践队伍及个人,校级团队评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获得表彰的学生个人可以申报创新实践学分。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另可追加支持实践活动经费1500元。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获1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
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评优指标由学院团委参考校级队伍标准制定,学院统一评选后汇总至校团委备案,优秀社会实践队将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报名团队加入学院社会实践交流QQ群:849526240,接收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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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